业务简介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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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涵盖范围

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一年以上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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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是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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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企业认证
办理条件
  •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资料
  •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富情况说明书);
  •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