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司。
(二) 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三)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在中国境内。
(四) 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主体名称及章程。
(五)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六) 除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
(七)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及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八)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